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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造党员干部“纪律之盾”

作者:马贤静文章来源: 紫阳县委编办 发布时间:24-06-03 08:13字体大小: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和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严格的组织纪律约束,维护了党的力量和权威,保证了党的坚强战斗力,保证了党的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党的先进性。党员干部应强化理论学习,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决执行组织决定,以坚不可摧的纪律屏障,锻造坚如磐石的“纪律之盾”。

深入理论学习,夯实“思想之基”。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我们务必做到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身为党员干部,更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强化组织意识,严守组织纪律,切实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由与约束的关系。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约束自己,时刻做到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心中有组织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遵守组织制度,砥砺“党性之光”。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作为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做事要讲规矩、讲原则,在组织内部要受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要把坚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加强组织纪律性的重要途径和方式,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下大气力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

执行组织决定,筑牢“警示防线”。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在组织引领下坚定政治方向,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做到政治立场上不东张西望、政治原则上不左顾右盼、政治担当上不上推下卸;在组织约束下严守政治规矩,用“五个必须”正心修身、用“七个有之”自我诫勉,把严明的政治纪律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