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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炼党性从自觉遵守干部教育培训纪律做起

作者:董燕文章来源: 市委政研室(改革办) 发布时间:23-03-06 08:31字体大小:

  

3月1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此前备受关注的剑川县24名违规违纪参与聚餐饮酒的参训学员、公职人员被处理的消息,其中多人被免职以此事为题材拍摄的警示教育专题片《问“剑”破局》“5天培训4天喝酒”、“回到宿舍吐了一地一床”等诸多细节也向公众披露彰显了云南省纪委监委“小”见严的“零容忍”态度。这次深重的教训,给所有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规定,学员参加学习培训,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应在学员食堂就餐,教学活动日一律不准饮酒;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学习培训、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饮酒和娱乐活动。从典型案例看出,剑川县违纪违规的少数学员、公职人员没有珍惜学习培训机会,搞圈子情、同学情,以觥筹交错来构建所谓的人脉资源,扭曲了学习本意,既败坏了党风党纪,还辜负了组织厚望。

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员们,是各级各部门的中坚力量、业务精英,要以反面教材为镜,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珍惜宝贵的脱产学习机会,认真潜心学习,对过去的实践进行反思、进补,对实践-理论-实践进行一次阶段性升华,努力提升理论素养;从小事小节守起从遵守干部教育培训纪律做起,在严格自律中锤炼党性,在和同学们切磋学习中增进友谊,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忠诚核心的党性修养、真抓实干的履职能力、干事创业的担当本领、克己奉公的自律底线,以此回报组织、单位和党校为我们创造的优越学习环境,以及单位同事加班加点顶上来的辛苦付出,以学习成效凝聚起各行各业奋发有为、拼搏实干的强大动力,全力以赴推动“三个年”活动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