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练就过硬素质和业务本领。作为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应着力在提升写、说、干三种能力上下功夫,做能写、会说、善干的多面手。
纪检监察干部要“能写”。腹藏万卷书,方有神来笔。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无论是做谈话笔录、撰写纪法文书,还是写工作报告、调研材料,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如果不善于学习思考、缺乏撰文写作的基本素养,自然难以厘清工作思路、明晰创新举措,更不能用精准、凝练、有深度的文字来展示工作成效。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在理论学习上下功夫,每天挤出时间学习政治理论、经济知识、党纪法规和业务知识,熟悉党纪党规、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锻造严谨的思辨能力和过硬的写作本领,做到提笔能写。
纪检监察干部要“会说”。纪检监察干部做的是“治病救人”的工作,经常要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沟通交流。说什么、能不能说、以什么方式说,关系着干部群众对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接受程度,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拥护程度和认可程度。这就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讲原则理直气壮,讲问题清晰明白,讲道理心平气和,讲政策法规清楚有据,能够将严肃规范的党纪法规条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传递给干部群众,让其内心受到触动,自省吾身,过而能改,从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在磨炼“嘴皮”上下功夫,多向群众学习,抓住各种机会多在实践中锻炼,做到开口能讲、问策能对。
纪检监察干部要“善干”。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不论什么事,关键在干,关键在效。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使命职责,若工作中畏首畏尾,瞻前顾后,放不开手脚大胆干,就会使违规违纪者得不到应有惩罚,让党纪法规沦为“纸老虎”“稻草人”,从而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锻造“善干”的本领,忠实履行党章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以追根问底的韧劲和善作善成的标准担当作为,树立“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做到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案由我查出精品,通过把每一件工作做到精进极致,换得民众信任和社会海晏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