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廉政文化 > 廉政网评 > 正文

切莫为他人“开绿灯” 让自己“闯红灯”

作者:罗娇文章来源: 白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1-09-29 11:17字体大小:

   日前,中纪委网站通报4起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仔细梳理这几起典型案例可以看到,李克磊等人之所以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主要是因为他们在明知违反规定的情况下,仍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案件执行等问题,为管理服务对象“大开绿灯”,结果让自己闯了纪律的“红灯”,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揆诸现实,这些“开绿灯”行为不仅仅发生在执法司法领域,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等问题也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出了问题,导致价值观错位、权力观扭曲,在面对人情的压力、金钱的诱惑时低下了头,纪法底线失守,把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砝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接受请托,大肆干预司法、以案敛财,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权力是把双刃剑,如果依规依纪依法使用,则可以造福于民,若一旦被滥用,它就会偏离原本的轨道,进而滋生腐败、祸患无穷。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手握人民赋予的权力,脑袋想的不是“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而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错误思想奉为信条,甘愿被围猎腐蚀,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由此可见,权力面前掺杂不得半点私心杂念。

权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坚决摒弃“一朝权在手,便把名利捞”等错误思想,真正把权力用在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上,做到秉公用权、为民用权。要始终心怀对权力的敬畏之心,时刻把党纪国法牢记心间,准确把握公与私的边界,绝不能越权力的雷区半步,不闯纪律“红灯”,做到严以用权、廉洁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