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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 在深学细悟中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使命

作者:王立哲文章来源: 汉滨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1-04-02 10:34字体大小:

古语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回首百年党史,是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领导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进行的探索史、奋斗史、创业史,是全体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应以史为鉴,以身作则,担当作为,争做新时代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以史为鉴忆往昔,固根涵源感悟党的初心使命。知所从来,方明所去。学习党史,是重温百年奋斗的恢弘史诗,以信仰之光照亮前行之路;是回顾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的历史,深刻领悟我党鲜明的政治品格;是不忘初心,传承延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勤学常温党史,对党的历史了然于心,深刻体会我们党奋斗历程的艰辛,用如磐初心凝聚奋斗伟力,维护肩负的神圣使命。

以史为鉴看今朝,鉴往知来不断汲取前行力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多重温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的伟大历史,心中就会增添很多正能量。”认真学习党史,能让我们从党发展壮大的历史中汲取养分和智慧,不断从党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中得到启迪和警醒,以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去克服前进路上遇到的各种迷惑和艰难险阻,圆满完成职责任务。

以史为鉴谋未来,向史而新谱写新时代的华章。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党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牢记初心使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的必然要求,是坚定信仰信念、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实际行动在践行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尽职尽责、发光发热。

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习的效果要用实践的成果来检验。想要成为一名新时代合格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深学细悟中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使命,发挥好纪检监察干部学在前、做在前、当标杆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