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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好纪言纪语,彰显纪检本色

作者:孙小莉文章来源: 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1-03-23 16:08字体大小:

2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新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通报中,“违纪违法”“立案审查”等纪言纪语格外引人注意。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大量纪言纪语频频涌出,不仅彰显了纪委工作的严肃性和专业性,也方便了群众了解纪律检查工作,有利于提升群众对正风肃纪反腐的满意度。

实际上,对如何讲好纪言纪语,许多基层纪检干部仍然充满困惑。“某某局长,你好,今天找你来有点事情想了解……”过去,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出于礼貌性或其他因素,习惯“客客气气说话”,对被审查人以职位称呼。事实上,这种称谓和表达方式在无形中已然削弱了纪律检查机关的严肃性。

称谓事小,关乎党风政风却不容忽视。我认为,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直称其为“同志”,既有利于保持纪委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也体现了纪委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将被审查人统称为“同志”,真正做到干部之间无论职务高低,一律平等对待的实质要求,也是我们讲好纪言纪语的具体体现。

当然,讲好纪言纪语不仅体现在对外对众,还体现在机关内部日常工作中。记得我刚接触纪检工作时,起草了一份关于被审查人的立案调查工作方案呈送领导审批,却被果断驳回。经领导指点,对于党员的立案要用“立案审查”,而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立案则用“立案调查”,这正是纪委和监委的职责区分。虽然纪委监委是“同一套班子挂两套牌子”,但是不同身份的被审查调查公职人员各有适用的办案程序和专业表达术语,在办理的过程中应正确区分。

后来,在参与办理了越来越多的案子后,我逐渐了解到社会对纪委和监委的认识是模糊的,甚至存在认知误区和盲区,老百姓并不清楚纪检委与监察委的区别,这就需要我们纪委监委及其工作人员在对纪言纪语的对外宣传以及内部推行上下功夫。从内往外、从上往下推行实施规范的纪言纪语,强化应用,使“纪”入人心。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讲好纪言纪语,将党的政策和纪律“翻译”给党员和群众,让群众能看得清楚、明白,从而更好传递从严治党声音,讲好“反腐倡廉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