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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通“平安安康”微信公众平台的通知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4-11-26 05:59字体大小:

各县区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的决策部署,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化条件下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公众参与方式不断变化的新形势,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搭建与公众沟通交流、凝聚共识的平台,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干警的认知度和政法机关的满意度。市委政法委研究决定,开通“平安安康”微信公众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通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

二、开通“平安安康”微信公众平台的目的在于全方位、多途径地宣传全市政法综治维稳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安康,维护政治政权稳定,惩治违法犯罪,调整社会关系,排查化解矛盾,强化基层基础,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坚持公正执法司法,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情况,及时推送最新政法要闻、法律资讯和治安防范要点等内容。

三、“平安安康”微信公众平台由“政法部门(市级政法各部门的网站链接)”、“政法要闻”、“治安防范”、“法律微讲堂”、“平安法治安康(平安法治安康电视栏目的每期网页链接)”、“点赞政法干警”等十个板块信息组成。

四、工作要求。各县区委政法委、县区政法各部门,市综治委成员单位班子成员及45岁以下干部必须关注此微信公众平台。各部门将本单位关注情况统计上报市委政法委,经我委统计核实后作为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年终考核依据之一,给与赋分。

五、操作方法。1、打开微信软件,选择“通讯录”→“添加朋友”→公众号→搜号码“平安安康”→选择“平安安康”→“关注。”

2、打开微信软件→发现→扫一扫→手机对着文件上的“平安安康”二维码扫描→添加关注。

六、“平安安康”微信公众平台联络员:周烜

电话:09153288231     邮箱:228602285@qq.com

附件:平安安康”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中共安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