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紫阳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监督执纪工作重点,制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纪委)、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调各方力量,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工作,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镇纪委书记和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共54人签订了承诺书,进一步夯实纪检监察机关责任。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纪委党风室发挥牵头综合作用,组织宣传、信访、案管等部门按职能分工,抓好各自承担任务的落实。不断加强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尤其是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联系,形成扫黑除恶的整体合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实行问题线索登记上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大信息互通和分析研判,对公安机关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中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及时受理并进行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加强线索排查,严肃执纪问责。一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并印发了关于全县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在县镇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车站、码头等地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二是开展问题线索的大摸排、大排查,对2018年1月以来相关部门移送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法案件逐一进行了筛查。三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抽调28人组建4个专项巡察组,启动扫黑除恶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将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了问题线索处置、督办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销号办理和跟踪督办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至目前,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