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采取四项有力举措,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6月30日,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45件,处分792人,组织处理10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
紧扣“三类重点”,强化线索处置。聚焦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三个重点,认真落实“一案三查”,严肃执纪问责。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70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2人;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查处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对重大问题线索,主要领导一线指挥,班子成员联案包抓,市县镇纪委上下联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
采取“四账十二看”,力促“惩腐打伞”无疏漏。建立中央督导组移交线索台账。对中央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当日领取,及时跟进,线索处置各环节经办人签字背书,压实办理责任。看是否按时交办、限时办理、按时报结。目前,收到中央督导组移交、交办问题线索共7批42件,均在办理时限内,正加紧核查处理。建立信访举报再翻查台账。以2016年7月为时间节点再翻查,重点看信访举报是否全部受理、举报问题是否转为线索、是否件件实现闭环管理。目前,已翻查信访举报7900余件,确定与“惩腐打伞”有关的131件。建立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台账。以2016年7月为起点,对所有问题线索翻查起底,看是否将线索违规暂存待查、是否将初核件按函询处理、是否将应立案件予以了结。目前,已翻查问题线索442件,需进一步复核23件。建立问责追责台账。聚焦三类重点问题,严肃问责追责,看查核问题是否漏项、深挖细查是否到位、纪法处理是否到位。
注重协作配合,强化纪法衔接。市纪委监委加强与省市扫黑办、政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19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问题线索移送反馈、工作会商等机制,共收到移送问题线索87件。协调政法机关,坚持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向发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惩腐打伞”工作一体推进。对正在侦办、起诉、审判的涉黑涉恶类案件提前介入,及时掌握其中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案情况,一经发现相关问题线索,立即启动审查调查。对已打掉的2起涉黑案件和42起涉恶案件与政法机关认真会商、分析研判,深挖彻查背后腐败问题及“保护伞”“关系网”。
强化机制建设,力促规范高效。实行领导包案制,对“打伞破网”案件,市县两级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出征,班子成员上手办案,采取直查直办、提级办理、重点督办等方式,聚指成拳,突破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制,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省纪委监委督办和相关部门移交的重点问题线索,班子成员直接督办,加强对承办单位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实时掌握进展,确保及时办结、按时上报。截至目前,中央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均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处置,并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直接督办、相关室部跟踪督办。实行整改清单制。市纪委认真梳理中央督导组交办和全市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明晰措施,实施销号管理。目前,已针对17项问题,制定49条具体措施,逐项到事到岗到人,确保整改任务清零见底。实行追责问责制。市县纪委对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重视不够、发现问题不及时、工作不主动、整治不彻底、群众反映强烈且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目前,查处了如涧池镇综治信访办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扫黑除恶工作被动等失职失责问题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