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和新《条例》颁布实施,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那么,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如何贯彻落实好《准则》《条例》呢?我体会关键是要做到“三个自觉”:
自觉转变执纪理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牢执纪意识,突出执纪特色,从“以法律为底线”转变为“以纪律为标尺”,从“惩处极少数”转变为“管住大多数”,从“突出以治标为主”转变为“注重以纪律治本”,真正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自觉创新执纪方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执纪重点,在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纪行为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自觉落实监督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铁面执纪问责,切实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使之动辄则咎,防止“破窗效应”,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方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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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员意识 做和平年代好党员
“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那一天,我们举起右手,在党旗下庄严宣誓,今天的您,是否还记得当年许下的承诺?很庆幸,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没有革命年代的硝烟战火和流血牺牲,没有战争年代的枪林弹雨和流离失所,但是,在这个用鲜血换来的和平年代,我们应该如何对党忠诚呢?
5月17日,委局机关前往汉滨区天柱山村,开展全体党员“两学一做”现场党日学习实践活动。在参观了天柱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明俊同志先进事迹展室、观看了先进事迹专题片后,在场的每一位党员干部无不被他感人事迹所震撼,喷涌而出叹息之泪、仰慕之情、践行之志。张明俊就是我们身边的好党员、好榜样!我想,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不可复制的,但是我们可以向他看齐,为人生增添一份精彩。
一要强化党员意识。党员,是身份象征,也是一种责任。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任何时候,我们都要牢记党员身份,保持公仆本色,在阳光下接受各方监督,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要坚持廉洁自律。历史证明,勤政廉政盛行则国家昌盛,贪官污吏猖獗则国事衰弱。然而,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廉洁自律准则8条281字,为我们树立了正面标准,只有守得住道德高线才能远离纪律高压线。
三要勇于担当奉献。“心底无私天地宽”,把责任看得比泰山还重,是“担当”的真正内涵。担当,需要奉献精神,它不仅表现为“在其位、谋其政”的尽职尽责,也是“知其难而为之”的勇气,更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要在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的出去。(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