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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推出“四统一”纪律审查工作模式

作者:李兰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8-02-23 10:53字体大小:

镇坪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以后,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推行纪律审查“四统一”工作模式,整合人力资源,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截止2月22日,共初核信访案件13件,转立案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谈话函询13人。

建立执纪审查统一指挥平台。为适应执纪审查工作现代化需要,该县投入40余万元,升级改造完成集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刻录、高清音频视频监控于一体的全高清数字化的审讯系统,建成县级执纪审查工作信息指挥平台,指挥中心设在县纪委监委,涵盖县本级机关和7个镇15个谈话室。该系统同时支持电子笔录、案件管理、实时语音对话、查看笔录,远程多方会审,全程执法监督等功能。在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进行现场指导、监控案件查办全过程。该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运用,对远程指导各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快速有效突破重大、疑难案件的审查,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统一管理使用。该县出台了《镇坪县纪检监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和《镇坪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考评办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由县纪委统一管理考核、统一评优树模、统一推荐使用,业务工作实行绩效化考评,整合了人力资源,激活了干部队伍谋事、干事的内生动力。一是落实办案协作区机制。将全县7个镇划分为2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设定一个固定办公点,将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纪委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组和县纪委两个监察室分别划分责任,明确联系的协作区,由一名纪委常委为办案协作区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县纪委监委负责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联系和沟通。二是全面推行县镇交叉办案制度。采取了“上下联动、交叉办案”等方式,强化纪律审查工作。截止目前,办案协作区立案2件、处分2人,交叉办案立案4件、处分5人。

纪律审查信访案件统一审理把关。县纪委监委审查受理的所有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凡是需要作出结论的,均经过常委会、委务会集体研究作出结论;经研究需要立案审查的,在审查结束后,经过审理程序,然后提交常委会(委务会)集体研究作出结论。严格坚持镇案县协审制度,对各镇(部门)办理的立案案件,经过镇(部门)初审后报县纪委协审,统一证据和程序把关,提出协审建议,确保了案件定性准确、量纪适度、处理公正。今年来,召开案件审理会议3次,协审立案案件4件。

纪律审查业务经费统一核算列支。结合纪律审查业务目标任务,县纪委监委对各室(部)、各统派直管纪检组办案列支专项经费,对符合办案经费使用范围的各类支出,由案件办理人员提出申请,主管纪律审查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后,按程序签批;各镇纪委,公、检、法、司纪委(纪检组)等办案经费由所在镇、部门列入预算,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或挪用,坚持做到专款专用,为纪律审查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