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省纪委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和自身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是纪检监察机关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的有力举措,是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创新、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务必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面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进一步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以“三转”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转职能,突出抓好主业。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厘清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集中力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突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防止工作职能泛化和弱化的问题。一是集中清理、调整和精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和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市、县(区)纪委要对牵头、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有关工作集中进行清理,对属职责内的要合并精简,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坚决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不再介入监督对象的具体监管行为,改变过去工作“大包大揽”、战线长、头绪多的状况,突出抓好主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是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力度。遵循“三转”的理念,按照整合相近职能、强化办案力度的思路,按中、省纪委要求尽快调整市、县(区)纪委内设机构,合并党风室与纠风室、执法室与效能室,增设案件室,明确调整后内设机构新的职能定位,确保工作有效运转和上下级纪委之间的业务对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和推进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在编制、经费上给予保障,确保市、县(区)纪委“三转”内设机构调整任务于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三是坚决落实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回归本位,聚焦主业,心无旁骛地种好执纪监督“责任田”。对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严肃追究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二、转方式,提升工作水平。准确把握新形势,创新工作理念,摒弃惯性思维,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执纪监督能力。要坚持“勤学、强能、实干、守己、健身”十字要求,将学习作为“三转”的基础和前提,认真组织开展“三转”专题学习大讨论,切实强化主业主责意识。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特点,加强业务培训,继续办好“正气讲坛”,开展“荐学述学评学”活动,全面改进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使纪检监察队伍自觉在提升履职能力中转方式。二是转变观念,切实改进方式方法。要坚持以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为主,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减少对监督对象工作过程的常规性检查,加强针对反映问题的专案检查;调整执法效能、党风政风监督等工作的思路和重点,注重发现案源线索,有针对性地查处腐败问题,通过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符合聚焦主业的要求。三是强化创先争优,完善考评激励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全市创优秀、全省争先进、全国出经验”活动,完善活动的考评办法,引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高点定位、科学谋划,加压奋进、争创一流,促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转作风,加强纪律约束。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提供了重要契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将自身摆进去,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纠正“四风”,带头消除特权思想。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坚决纠正作风漂浮、软弱涣散,精神懈怠、无所作为,口大气粗、以势压人等不良作风,以教育实践活动焕发出来的新作风为动力,切实解决“三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用“三转”的新成效来印证和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二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牢固树立执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坚持正人先正己,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轮岗交流,注重日常监管,从办案回访、组织管理、社会监督等多渠道着手,切实防止“灯下黑”的问题发生。三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纪律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坚决防止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执纪不严、失职渎职,滥用权力、以案谋私等问题发生。按照省纪委部署,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主题教育活动,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纪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要及时报告、及时核查,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