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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三转”聚精会神监督

作者:陈景宏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5-07-31 09:34字体大小:
    纪检组作为纪委对派驻部门实施更直接更有效监督的重要力量和抓手,对驻在部门熟悉情况、了解政策、掌握动态、贴近线索,有效发挥着随时关注、观察深入的“显微镜”功能;及时核查、把握精准的“探测仪”功能;手握戒尺、执纪监督的“紧箍咒”功能。忠实履行了执纪监督问责职能。
    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再定位,加快了派驻纪检组的“三转”步伐。市民政局纪检组积极贯彻中央要求,认真反思过去在履职过程中走过的“弯路”,深刻吸取“耕别人田,荒自己地”的教训,努力争取局党组支持,全面退出民政业务分工,职责更加明确,精力更加集中,目标更加清晰,执纪更有底气,监督更有力度,问责更有成效。秉持有移交必立案、有举报必核查、有问题必调查、有违纪必追究原则,实现了由过去多年“零”办案,到去年办案“零”突破,再到今年上半年已立案2件、协办1件、初核1件的较大跨跃,监督问责效力大大提升。
    盯紧关键少数重点监督。局党组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重大决策的制定者、重要政策的执行者,对部门和单位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位置特殊、权力集中,成为群众眼中的关键少数,也是监督的重点对象。一是重点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与民政业务工作是否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二是重点监督班子成员遵守党章、党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情况。三是重点监督权力运行是否合规。对违规决策、盲目决策,违规办事、吃拿卡要等失职赎职、以权谋私行为,直言提醒,果断说不,防止权力滥用。
    突出重大事项严格监督。针对干部任用、资金分配、工程项目等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焦点事项,监督工作始终突出一个“严”字。在用人监督中,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干部任用程序、岗位人选要求、拟任人选素质等。坚持程序规范,德才兼备,选贤任能。防止程序上走过场,条件上降标准,考察中搞舞弊。在资金监管中,充分明了资金来源、用途和标准,分配依据和去向,实行决策过程和分配结果公开,防止权力寻租,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在项目监督中,坚持执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对环评、地勘、设计等非招标事项,组织成立遴选谈判班子,公开谈判确定承揽机构;工程实施中涉及项目增减、预决算调整等事项,坚持集体研究,避免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防止利益输送、私下交易等违纪行为发生。
    把住重要节点事前监督。每逢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和婚丧嫁娶、乔迁覆新、子女升学等重要节点,是人们走亲访友、礼尚往来的重要时机,为防止少数人借机跑送、借机敛财和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坚持在节点前或召开会议、或下发通知、或个别叮嘱,传达有关精神,传导思想压力,亮规定、讲要求、打招呼,吹“廉洁风”、打“预防针”、筑“防火墙”;组织学习有关案例通报和典型案例剖析,以案明纪,以案预警,引以为戒,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执行八项规定和相关制度,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和“五股歪风”反弹。
    改进方式方法创新监督。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创新监督手段和方法,力求监督触角广覆盖,监督方式多样性,监督效果最大化。一是结合财务监管建立内部审计机制。聘请专兼职财务、审计人员定期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进行内部审计,督促改进内部财务管理,掌握违规违纪线索,跟进调查追责。二是结合班子研判挖掘案源线索。主动参与局属单位班子研判工作,重点关注班子成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和作风建设情况,在研判过程中发现蛛丝马迹,跟踪调查处理。三是结合工作调研开展下访活动。通过广泛听取基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疏理相关信息,甄选有价值线索,顺藤摸瓜,开展深入调查,查处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