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正文

岚皋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文章来源: 岚皋县纪委 发布时间:20-05-18 09:38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不敢、知止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城关派出所民警刘善洪非法参与组织传销活动,致使群众利益严重受损问题。20183月,刘善洪非法参与投资VR传销平台”,同时还以公安民警身份与其他非法传销组织者多次宣讲该传销平台的合法合规性,误导43名群众参与投资,涉案金额达160余万元。20191231日刘善洪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020417日,刘善洪受到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处分。

2.民主镇明珠社区党员陈守银违法销售过期农药问题。

20196月,主管部门检查发现陈守银商店内销售16个超质量保证期农药产品,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给予陈守银罚款2000元和没收劣质农药的行政处罚。20191219日,陈守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佐龙镇花坝村会计陈明华酒后与群众发生争吵打架问题。2020317日,陈明华在工作期间违规饮酒,并在接待群众时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造成恶劣影响。202043日,陈明华受到延长党员预备期六个月和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