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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关于查处严兴贵、廖和毕、叶义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

作者:文章来源: 岚皋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3-24 10:02字体大小:

近期,岚皋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滔河镇漆扒村原党支部书记严兴贵、原村委会主任廖和毕、原村会计叶义云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贪污国家退耕还林资金等问题。为了教育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现将严兴贵、廖和毕、叶义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通报如下。

经查,2016年6月,严兴贵、廖和毕、叶义云三人投资注册岚皋县南天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该村云木香种植园区申报实施退耕还林264.9亩,其中空挂户、死亡户退耕还林177.76亩被严兴贵、廖和毕、叶义云三人以其亲属背包的形式据为己有,非法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213312元,截至2019年8月三人已领取88880元。同时,2015年至2018年该三人在任期间,还存在以虚列支出方式套取村级资金私设“小金库”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等问题。2020年3月12日,岚皋县纪委分别给予严兴贵、廖和毕、叶义云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三人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严兴贵、廖和毕、叶义云身为中共党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规矩缺失,背弃初心使命,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收手不收敛,以权谋私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涉嫌贪污犯罪。对上级三令五申的纪律要求置若罔闻、不知敬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设“小金库”、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影响恶劣。

前车之履,后车之鉴。在决战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我们严肃查处并通报这起典型案例,就是要释放锲而不舍持续发力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继续保持聚焦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民生重点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震慑态势,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以这起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要牢记初心使命,坚守纪法底线,认真履职尽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村级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在项目争取、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和以案促改,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对截留、挤占、贪污、挪用惠农资金、专项资金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惩处在资金使用监管中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等行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