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警示教育,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平利县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1、八仙镇江西街村村委会原主任朱林平大操大办其子婚宴问题。2017年10月9日朱林平为儿子举办婚礼,事前向镇纪委报告并承诺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婚宴规模,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但婚礼当日,置办宴席20桌,收受13名管理及服务对象礼金1,600.00元,其中非亲属贫困户6人600.00元。2018年5月18日,八仙镇纪委给予朱林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所收礼金1,600.00元。
2、正阳镇正阳河村党支部委员陈武违规操办女儿满月宴问题。2018年2月9日,陈武在家中违规操办其女满月宴,共置办酒席38桌,收受礼金384人81,800.00元,其中违规收受管理及服务对象礼金49人10,400.00元。2018年5月18日,正阳镇纪委给予陈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交违规所收礼金10,400.00元。
3、广佛镇塘坊村党支部书记罗文丰违规操办其子满月宴问题。2018年3月31日至4月1日,罗文丰在家中为其子操办满月宴,共置办酒席25桌,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12户礼金2,200.00元。2018年6月13日,广佛镇纪委对罗文丰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以上通报问题说明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学习近期中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盯紧盯住“四风”问题,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检查,对仍然顶风违纪行为、触碰“红线”的人和事,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对违纪违规问题,精准发力、快查严办,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