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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7-11-28 11:36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巩固查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张滩镇组织办借调干部谢贤高违规操办其子满月宴问题。谢贤高在操办其子满月宴前,以在朋友圈发微信、打电话等方式邀请镇、村干部参加其子满月宴。2017年11月2日中午,谢贤高在睿智天龙酒店为其子操办满月宴10桌,宴请镇、村干部40人,收受镇、村干部礼金9700元。审查期间,谢贤高将收受镇、村干部礼金9700元退回。2017年11月 10日,张滩镇纪委给予谢贤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汉滨区金州粮油公司经理陈应高授意他人虚报住勤费违规核销费用问题。2016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区金州粮油公司陈应高、李某等五人按照区粮食局的安排,在青海省西宁市参加“西北地区绿色生态储粮新技术培训研讨班”培训。11月4日在核销费用时,区金州粮油公司经理陈应高授意李某以“住勤费”的名义核销3000元,经陈应高在差旅费报销单据上审签同意后核销。2017年11月3日,区纪委给予陈应高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核销的3000元已退回公司财务。
    三、大同镇中心校工会主席李伟以购买办公用品名义核销香烟问题。2015年1月、2月,李伟在同相关部门衔接工作时,先后两次购买高档香烟等支出410元。为便于报销,李伟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分别于2015年1月11日开具发票180元、2015年2月1日开具发票230元,在中心校财务室予以核销。2017年11月11日,区纪委给予李伟党内警告处分。
    四、沈坝镇卫生院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期间,沈坝镇卫生院按照会计、合疗报账员、医务科长每月100元,出纳每月50元的标准,给院内4名职工发放兼职补助4550元;2017年春节,该院给15名职工发放春节值班补助11700元。对此,曹文全作为院长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9月29日,沈坝镇纪委给予曹文全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令行禁止。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政治任务,驰而不息纠“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发力加压,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