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石泉县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两河镇高原村村委会主任何定忠违规操办儿子乔迁宴和母亲丧事问题。2016年9月,何定忠先后在石泉水电宾馆和两河镇桥头餐馆设宴9桌,置办其子乔迁宴,收取服务对象礼金11200元。2017年1月,何定忠在操办其母亲丧事过程中,事前及事后均未按要求报备,收受非亲属贫困户礼金2400元,其行为构成违纪。经两河镇党委会议研究,给予何定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所收礼金。
2.饶峰镇饶峰村村委会主任鲁晓东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鲁晓东在饶峰镇饶峰驿站生态餐厅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收受服务对象礼金3400元,其行为构成违纪。经饶峰镇党委会议研究,给予鲁晓东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所收礼金。
3.迎丰镇梧桐寺村村委会主任郭凡明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和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5年10月,郭凡明乔迁新居,在迎丰集镇餐馆设宴13桌,收受本村群众礼金6300元,其行为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另查明郭凡明请3名五保户做活8天未支付劳务报酬,其行为构成违反群众纪律错误。经迎丰镇党委会议研究,给予郭凡明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所收礼金并支付3名五保户做农活报酬。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令行禁止、言行一致、知行合一。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教育提醒,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密切关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推动党风政风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