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日前,紫阳县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县教学研究室主任王宗斌违规发放加班补助问题。2013年至2016年,县教研室每年组织全县教师开展教学能手评选和教学技能大赛活动,在承办四年间,累计给评委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发放了30100元加班补助,违规发放奖金,违反了有关规定。2017年5月1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宗斌党内警告处分。
界岭镇新垭村党支部书记陈厚顺超规模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6年2月23日,陈厚顺因儿子结婚向界岭镇纪委报备,镇纪委批准婚宴15桌。2016年2月25日,陈厚顺为其子办理婚宴57桌,共收受243人礼金59700元(其中非亲属101人礼金196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3月17日,界岭镇纪委给予陈厚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红椿镇七里村村委会委员夏刚城违规操办乔迁酒宴问题。2016年12月22日,夏刚城在七里村一组的新房内操办乔迁酒宴,两天共设宴席18桌,收受155人所送礼金27100元(其中收受8位村民所送礼金11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3月9日,红椿镇纪委给予夏刚城党内警告处分。
紫阳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教育,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零容忍”,以严字当头,对党员干部视纪律为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规守纪,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党内监督,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