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近日,紫阳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
1. 原县农林科技局农业机械管理站站长夏俭民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3年,夏俭民在担任县农业局农业机械管理站站长期间,违规安排公款购买香烟共计3980元。2019年3月,夏俭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汉王镇政府原出纳樊英违规报销就餐费问题。2012年至2013年,樊英在汉王镇政府担任出纳期间,报销差旅费时,在已报销伙食补助费的情况下,报销就餐费1835元。2018年11月,樊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3. 双桥镇庄房村党支部书记刘让松、原党支部书记罗奎才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0年1月至2014年11月,刘让松、罗奎才违反相关规定,用村集体资金支付村级接待支出,违规发放村干部电话费补贴1800元。2018年12月,刘让松、罗奎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