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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作者:石纪宣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8-12-06 08:40字体大小:

为巩固拓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日前,石泉县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喜河镇同心村村主任黄再超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89月,黄再超举办乔迁宴,收取群众礼金6000元(含贫困户礼金1700元),造成不良影响。黄再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取群众礼金全部退还。

后柳镇黄村坝村原村主任李永和公款吃喝问题。20181月,年终考核结束后,李永和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到餐馆就餐,用村集体资金支付餐费888元,同时李永和还存在其他问题。李永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中池镇西沙河村文书陈相军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12月,陈相军乔迁新居,收取群众礼金2400元(含贫困户礼金400元)。陈相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取群众礼金全部退还。

云雾山镇干部柯红军套取资金违规接待问题。2013年至2017年,柯红军在担任云雾山镇护林站长期间,采取虚列会议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19277元用于日常公务接待,且公务接待三单一函等资料不全。柯红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