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石泉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违反交通法规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云雾山镇银桥小学教师代贻汉违反交通法规问题。2020年12月,代贻汉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代贻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城关镇杨柳社区党员毛正令违反交通法规问题。2020年10月,毛正令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毛正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城关镇七里社区党员周浩浩违反交通法规问题。2020年11月,周浩浩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周浩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喜河镇奎星村党员何远高违反交通法规问题。2020年11月,何远高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何远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城关镇双樟村党员柯有明违反交通法规问题。2020年10月,柯有明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柯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