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县区动态 > 恒口示范区 > 正文

莫让扶贫互助协会资金“受憋屈”

作者:王贤军文章来源: 恒口示范区 发布时间:21-11-24 15:06字体大小: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我违反了党的纪律,违规从扶贫互助协会借款2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我深感自责,怀着无比愧疚和悔恨的心情向组织检讨。”恒口示范区元河村原党支部书记胡某某在检讨书写道。

“真没想到,我没有贪占一分钱,却因几笔逾期贷款未及时收回,受到了党纪处分,教训太深刻了。”恒口示范区鱼姐村扶贫协会会长周某某收到纪工委送来的处分决定书时说道。

事情源于今年5月,恒口示范区纪工委在开展巩固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辖区鱼姐村、元河村的扶贫互助协会存在借款逾期、违规放款等问题,随后检查组按程序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室处理

扶贫协会资金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引起重视,接到领导交办此问题线索时,我们立即组织人手加班加点,通过调阅资料、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力争早日结案,给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答复。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回忆时说。

过核实,查明鱼姐村扶贫互助协会会长周某某、监事长陈某某存在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借款逾期及违规放款的问题;元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扶贫互助协会会长胡某某存在以权谋私,违规借用协会资金偿还个人债务的问题。对此,纪检监察工委对相关人员作出党纪处分,并责令协会通过换届选强班子,促进健康运转。

扶贫互助协会资金主要用于农户发展生产、扶持种植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等增收项目。扶贫互助协会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尽责,严格项目审批、资金借出及催还程序,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若会员借款后擅自改变用途或不按时归还,长期占用,甚至耍赖”,必然导致互助协会资金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为防止此类问题再发生,确保互助协会资金有效发挥作用。纪检监察工委一方面强化监督力度,通过明察暗访、抽查调查等日常监督、审计监督和巡察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督促互助协会根据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协会资金用到实处另一方面严肃责任追究,紧盯资金使用情况,对擅自改变用途、转借他人、偿还其他欠款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严查严办,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完善制度保障,督促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扶贫互助协会资金管理考核机制,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确保有限的互助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