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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贯通融合提升监督质效

作者:李 俊文章来源: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时间:21-05-11 09:56字体大小:

近年来,高新纪检监察工委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相互贯通、深度融合取得了一定成效

巡察+审计,让监督更加专业。积极整合监督资源,探索实施“巡察、审计同步推进”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政治巡察、业务审计的同频共振效应。推行“巡察+审计+X”模式凝聚巡察合力,年初召开巡察、审计、组织、执法等部门工作联席会,将问题突出的村列入各单位当年工作计划,同步安排部署,巡察过程中发现被巡察村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责任部门,变“单线作战”为“协同作战”,确保各方面力量聚合、协同推进;巡审同步的村实行集中办公,巡察发现工程项目建设、财经财务类疑点交由审计组印证,审计发现涉及作风建设、违规违纪问题的交由巡察组甄别。对巡审不同步的村,在巡察组配备1名审计人员。通过巡审联动、优势互补,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某村排污管改造工程未招标、某企业为贫困户出具虚假证明违规申报劳务奖补、某村干部大操大办喜宴、某支部书记把关不严将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人员吸纳为预备党员等一批有质量问题线索被及时发现、精准处置。

巡察+派驻,让监督更加精准。积极探索强化村级监督新途径、延伸监督触角,向托管村全面派驻村纪检监察员,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村组干部监察监督全覆盖,切实破解了村级组织监督“上级监督远、本级监督软、群众监督难”的难题,真正实现监察体制从有形到有效覆盖。一是赋职能,明确驻村纪检监察员重点围绕“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村干部及其他党员在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履职等情况;村务、党务、财务公开、财务管理、专项资金使用以及脱贫攻坚、生态保护、‘两违’管控、征地拆迁、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做好监督检查。是赋“实权”,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发文明确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村务决策、村两委换届等事项必须有纪检监察员在场方可进行,村财务单笔支出超过500元,纪检监察员就得把关审核,与村监会主任一同签字后才能支用。另外,村上有违纪违规线索,村纪检监察员也可随时上报。三是强考核,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评优树模、提拔使用、职级晋升挂钩。对年度考核优秀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工作出现重大偏差、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驻村纪检监察员积极履责,累计组织村组干部开展学习600余次,接待群众信访148起、化解矛盾纠纷131件,提出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等方面意见建议38条,受理问题线索57件、立案3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

巡察+纪检监察,让监督长牙带电。建立巡察前信息共享,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在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等方面掌握的被巡察单位问题和线索以及违纪违规情况,为巡察工作提供参考。巡察中凝聚合力监督,每轮巡察组均选配有2名纪检监察干部,巡察组发现有关村干部的问题线索后,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由巡察组成员立即转变为初核组成员,趁热打铁,揪住不放,迅速进行审查调查,实现巡察监督与纪律审查的无缝对接,杜绝了案件线索流失、线索成案率低等问题。如:曹沟村原支书克扣群众土地流转费、二档村原支书私自销毁会计凭证、丁家营村2名党员殴打辱骂群众等均得到同步查处,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巡察后,为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有关单位将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加强巡察审计沟通交流,注重问题整改,坚持边巡察边整改,可即知即改的提出整改意见,涉及民生热点问题移交职能部门,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巡察组把审计建议是否整改到位作为巡察重点,进行动态跟踪,持续督促落实,通过巡察“回头看”,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巡察建议,抓好审计整改,推动出台了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压实主管部门和被巡察村党组织整改责任,适时组织“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终党风廉政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