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面准确评价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质效。日前,白河县委巡察机构联合县纪委监委,组建三个巡察整改质效评查组,对十六届县委前三轮已巡察的21个部门、3个镇、43个村(社区)党组织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质效评估专项检查。
评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访谈、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了解、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围绕《十六届县委第一至三轮巡察整改质效评估专项巡察工作方案》指引的“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集中整改情况、报告公开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其他需要评估整改情况”五个方面34项指标进行逐单位逐项评查。评查组累计调阅资料393(盒),开展问卷测评347份,实地走访24处,发现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重视、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41个,移交问题线索4件。经综合评价,通报表扬巡察整改优秀单位5个,对整改不到位的13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照《白河县巡察整改“三色”管理督促提示若干措施》要求,对整改工作任务欠账较大的单位发出黄色《整改督办通知书》3份,督促限期整改。
此次巡察整改成效评查,既是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也是一次全面“体检复查”。通过开展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价,进一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下一步,县委巡察办将以“巡察整改重在严格、贵在落实”和实现真改、实改的目标,不断总结巡察整改经验做法、细化实化评查工作内容,强化评估结果运用,突出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利器作用,确保巡察成果“颗粒归仓”,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