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白河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工作,紧紧围绕“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工作职能,不断提升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质效,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按照《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要求,坚持“全周期管理”,进一步细化问题线索受理、分办等流程。明确专人对问题线索统一受理登记,建立台账。每月召开线索研判会,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研判,对可查性强、成案率高,涉及专项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优先交办,及时处置,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不泄密、走向明。2023年共受理处置问题线索267件。
凝心聚力统筹协调,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认真履行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努力推动各成员单位之间顺畅沟通联系,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较好实现了信息互通、线索互移、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运用“室组镇”联合办案机制,查处林业系统典型案件,移送检察机关2人,留置本级管理干部1人。同时,协助有关案件承办部门和上级纪委开展调查取证、谈话工作。2023年,受理各部门移送问题线索81件,立案53件,处分53人。
不断强化监督检查,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安全意识,始终坚持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生命线。不定期开展审查调查安全检查,防范和化解审查调查工作中的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审批报备制度。严格开展违规办案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2022年以来立案的297件案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共涉及违规办案行为专项整治具体问题40个,建立违规办案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举一反三,压实办案安全责任。2023年共立案171件,处分169人,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及时开展督促督办,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信访(案管)室定期对问题线索交办台账进行核对,全程跟踪督办,督促承办部门严格把握办理时限,确保问题线索及时处置、不积压。突出督办重点,强化对上级交办、巡视巡察交办及重要问题线索的督促督办,在分办问题线索时明确办结时间,并报联案领导,确保重点问题线索办理时限不超期,办理质量有保证。2023年以来,共下发工作提示函6份,督办函三批次9份。同时,每月将案件承办部门线索办理情况统计汇总,及时向委领导反馈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线索办理过程中的困难,适时做好督办和指导,确保问题线索处置有效率、有质量。
扎实做好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案管室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工作要求,对接收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日常监督等有关情况录入案管系统,建立详细台账,确保每项数据有据可循。每月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日常监督和“案件质量提升年”指标进行统计分析,每周对案件承办单位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统计,便于及时掌握全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度,为案件处置决策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