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注重把握共性、区分个性,紧扣“巡什么、怎么巡、如何改”,扎实推动对村巡察从“有形”向“有效”转变。自2021年换届以来,全县累计巡察村级党组织43个,发现并反馈督促整改问题175个,移交问题线索10件,推动立案查处5人,为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提供坚强保障。
因村施策,分类绘制“施工图”。突出综合性,将村级党组织政策落实、综合发展、民主管理、组织建设、党群关系、乡村治理“六项职责”逐一细化分解,形成12条巡察监督任务清单,确保监督有的放矢。突出差异性,巡前召开联席会议,由各县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拟巡察村级党组织近年来“信访反映、集体经济、资金拨付、项目建设、组织建设、群众评价”等方面信息,经会商研判,将被巡察村分为3类,即惠民政策落实不力突出类、项目建设(资金)问题突出类、干部作风问题突出类,巡察时在全面对照《任务清单》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问题突出领域开展“解剖式”体检,做到因村配单、按类施巡。
点面结合,织密巡察“监督网”。根据初步研判情况,运用“定量+定性”的方式划分,确定对村巡察适用方式。一方面,将工程建设项目多、信访问题突出、惠民资金量大的村列为重点村,实施直接巡察;另一方面,将工程建设项目量小、整体情况较好的村划为一般村,实施镇村一体巡。如,2022年在对中厂镇某村开展巡察前,了解到该村群众信访问题较多,且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占比较大,经综合研判将该村列为重点村、干部作风问题突出类村,并对该村实施直接巡察。在巡察中发现该村在国家取消收取林权证工本费后,仍以“打白条”方式违规收取多名群众林权证工本费。经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给予相关干部党纪政务处分,违纪资金如数退还群众,有力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闭环管理,答好整改“成绩单”。聚焦对村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县委巡察办在建立县级问题台账的基础上,督促被巡察镇党委和村级党支部分别认领自身问题建立子台账,实行“交账、对账、报账、销账”闭环管理,确保所有问题及时销号。同时,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组,综合两个台账整改情况,对反馈各村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镇、村两级党组织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不遗漏、责任不落空。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督查4次,发现18个整改不到位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措施、时限,按要求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