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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三个进一步”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

作者:童莉文章来源: 白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2-07-06 08:55字体大小:

 

白河县纪委监委扎实落实“案件质量提升年”各项要求,从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行为、办案安全管理三个方面抓牢规范化管理,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问题线索处置进一步规范印发《白河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暂行办法》,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归口受理,分别指定专人使用专门电脑负责受理、登记、管理、分流,重要问题线索实行集体排查,提出初步分办意见后《问题线索分办意见呈批表》报县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移交承办部门办理。建立“红黄牌”预警督办机制,对交办的问题线索在到期前15日进行黄牌提醒,下发《提醒催办通知书》,对超期的进行红牌警示,下发《约谈通知书》对承办部门领导进行约谈,并记入差错登记。各承办部门每月18日前与案件监督管理室就办理情况相互对账核对,并将汇总情况报协管、分管领导阅知,形成问题线索从受理、研判、交办到督促办理“一本账”闭环管理

审查调查行为进一步规范围绕新变化、新要求,结合实际编印《白河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规范化工作手册》《白河县纪委监委监督执法工作有关审批权限一览表》,从问题线索受理、分办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各项审查调查措施的使用、案件审理、案件移送等各个环节,明确相应的工作流程、文书材料和审批权限,严格措施使用审批,严把案件程序关、证据关、纪法适用关。将《安康市纪检监察“三化”建设工作手册》及文件汇编下发给各室、各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并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上进行详细解读和专题辅导,指导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切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

办案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牢固树立“没有办案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把办案安全与执纪审查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及时传达通报的相关典型案例,消除麻痹大意思想。制定《执纪审查安全管理规定》《白河县纪委监委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指导文件,对执纪审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员、谈话室使用、审查影像资料管理、交接手续等作出详细规定,以制度约束拧紧“安全阀门”。强化办案安全保障,建立医疗保障绿色通道,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模拟医疗急救、消防应急演练。压实安全责任,实行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室部包联镇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牵头组织以座谈、查卷、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的办案场所隐患排查、规范使用指导及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落实,对出现问题被上级通报或问责的,对联镇领导、纪委委员与责任单位一并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