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白河县制定出台《白河县机构编制工作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实施办法》,将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
明确对象方式。《办法》指出县委一届任期内对所属党组织开展全面巡察的同时,由县委巡察组主导,县委编制部门选派人员参与,按照“人员统一管理、工作统筹开展”的原则,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
突出监督重点。《办法》明确巡察组围绕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情况、落实机构改革情况、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执行“三定”规定和“九定”方案情况、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五个方面重点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
强化组织保障。《办法》要求巡察机构与机构编制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协作配合机制,按照“巡前沟通、巡中参与、巡后整改”的程序,督促落实整改,构建长效机制,强化结果运用。
该办法的出台,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要求,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