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白河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全市党风政风专项监督“五个一”工作法,全面发力,精准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县委“三责一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三责一控”工作平台,制定七大方面37项主体责任清单和五大方面31项监督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对履责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使“明责、履责、问责”形成闭环。2021年以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4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追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12人。
健全完善机制,强化政治监督。制发《关于建立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聚焦巩固衔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废弃硫铁矿污染治理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7次,发现问题160余个,发出督办函39份,发出通报6期。立案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领域履责不力、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35件40人。
坚持抓早抓小,严格日常监督。制发《党委(党组)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干部日常教育管理。2021年,全县各级党组织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谈话提醒210人次,主动约谈党员干部1376人次。建立完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500余份,提供廉政意见回复86批3075人,廉政鉴定不予通过57人。
开展“三风”评议,推动问题整改。2021年白河县纪委监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持续抓好“党风政风行风”评议,收集群众反映问题80余件,移送问题线索1件。对收集到的问题以督办函的方式反馈给23个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4份,对20个重点案件督促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对142件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
深化专项整治,回应群众关切。今年以来,白河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及“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56个,立案查处违纪违法问题47件51人。在专项整治期间,白河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发现某镇境内公路损坏严重,修复工作缓慢,随即向有关部门下发了工作督办函,该问题在第二天就得到了解决,方便了群众出行。
清风劲吹、正气上扬,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持续向好。一年来,白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重要节点,突出“关键少数”,加强对作风建设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深挖彻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同时不断深化对新时期纠治“四风”工作规律性认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时俱进完善制度、强化约束,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为谱写白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