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纪委监委坚持预防为先、制度为本,把握“绘图、找点、定级、化解”四个关键步骤,深入排查找准找实风险点,强化防控措施,推动干部由被动接受监督逐步向主动防范转变,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
绘清权力运行图。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职能职责,厘清职责要求和权力界限,形成包含权力行使主体、运行步骤和监督制约等要素的权责清单,对每一项职权的流程设计绘制出相应的工作流程图,同时配套梳理制定权责目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予以公布,使权力更加明晰、流程更加优化,监督更加到位、规范执行更有保障。
找准廉政风险点。围绕理想信念、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内容,督促各部门分别从领导岗位、关键岗位、中层岗位三个层次入手,采取“本人找、互相查、领导提、集体定”的方式,查找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廉洁或影响工作绩效的权力风险、操作风险、制度风险、自律风险,确保风险点排查深、准、实。截至目前,全县11个镇、50余个单位共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800余个。
分层定级压责任。对排查出的岗位廉政风险点,依据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对廉政风险划分三个等级,一级、二级廉政风险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分管领导负责,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管理目录和风险防控台账,及时调整更新。通过制定“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防控措施,签订《廉政风险承诺书》等,建立起个人承诺预防和岗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监督预防的防控机制,逐级压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主体责任。
及时防范化风险。针对查找、定级的廉政风险,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建立起全面覆盖、责任到位、监管透明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对重点、关键岗位人员和新任职岗位负责人开展岗位廉政谈话,指出风险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提前对党员领导干部发出预警信号,同时,通过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防控措施,形成有效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各项领域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