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白河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新时代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新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完善规范工作流程,持续发力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范受理处置。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准确区分业务范围内外事项,业务范围内检举控告做到精准录入,对本级受理的信访举报原信录入,对各镇进行兜底录入。对上级转送件及时签收、进行补录、来信件扫描上传。严格按照管辖权限和审批程序做好信访举报件的径送、移送、转办工作,依照办理时限要求,从严要求,促进信访举报件办理效率。对重要的信访件优先办理,当日完成报送转办工作,无实质内容举报和挂牌举报案件,及时予以剔除,提高了信访举报受理的质量。2020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办理检举控告206件、转立案15件、处分17人,及时办理上级转办检举控告 101 件,转立案2件、处分2人。
强化跟踪督办。县纪委监委结合“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系统,对转送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转送件,定期查看处置情况,及时建立台账,加强督办,通过每季度督办和每半年集中检査相结合的办法,传导责任压力,2020年以来共下发督办通知33件,积极推动信访件得到及时规范办理。做好移送本委其他部门移送件的对账核对工作,下发督办函35件,全面掌握移送件办理情况。
及时澄清证明。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加强对异常举报的分析甄别,注重发现诬告陷害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在干部提拔任用、换届选举时期建立信访举报快速办理机制,对受到诬告错告、有必要澄清的干部举报,按照“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制定澄清工作方案,及时采取发函说明、情况通报、会议说明等方式予以澄清。2020年来共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证明2起2人,旗帜鲜明的为勇担当、敢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