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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积分制”考评 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作者:杨娇文章来源: 白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8-14 16:16字体大小:

近日,白河出台《白河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考评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办法》将各镇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及委机关各室部(中心、巡察办)分为三个序列,考评基础数据以案件监督管理室系统统计数据为准,设置有基础分、加分、减分、统一赋分四个事项,考评得分由(基础分值+加分项-减分项)乘以考核调节系数为最终得分。

《办法》规定,第一序列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工作不力,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未按期完成的,对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连续两次通报排名靠后,主要指标与全县平均数差距较大的,责成镇纪委书记向县纪委监委作出书面检查,对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第二序列当年零立案的,县纪委监委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第三序列按2个层次排名,当年考评处于末位且年度处置问题线索未清零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所有被考评单位工作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过程中,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年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考评和评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