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阶段干部作风、扶贫项目、扶贫资金、脱贫成效等工作重点,印发《关于严明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阶段工作纪律的通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全县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3件3人。
一是紧盯干部作风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监督首责,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定向发力精准监督,严肃查处在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上级批转和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优先处置、直查直办,严肃追究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缺失、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缺位等问题,对脱贫后可能出现工作松劲懈怠问题加大蹲点查访力度,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是紧盯项目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紧扣脱贫攻坚重点扶贫项目实施、安全住房及安全饮水保障、带贫益贫涉农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脱贫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等情况开展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开展“一查一补两落实”工作不到位、个别贫困村通讯设施建设进度慢、农村安全饮水设施管理混乱、个别单位干部联户帮扶工作断档等问题,及时反馈县脱贫办,督促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督办函》43份,提出整改落实要求。针对人保财险公司白河支公司等3个单位落实驻村帮扶责任不力问题,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了约谈问责,督促严格执行驻村帮扶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帮扶责任。
三是紧盯资金监管强化监督检查。按照“排查政策落实、脱贫任务清零,排查存在问题、整改任务清零,排查长效机制、漏点短板清零”为主要内容的“三排查三清零”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委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县审计、财政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实行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融合,组成联合监督审计工作组,对重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全面摸排,形成监督合力。去年以来审计移送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违纪问题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纠正违规使用扶贫资金20余万元。
四是紧盯脱贫成效强化监督检查。 突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更好发挥督查检查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制定《白河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督查督导督战工作方案》,改进督查方式,针对性地开展以脱贫成效及考核为重点的工作和纪律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同县脱贫办等职能部门组成4个督导检查组,围绕省市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挂牌督战任务完成情况、“八个一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出列、脱贫措施落实成效、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9个方面重点,对全县贫困发生率相对较高、剩余贫困人口相对较多的53个重点村脱贫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强化扶贫领域责任追究,制定出台《白河县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明确对工作落实不力、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通过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实施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检查3次,发出通报2期、督办函43份,发现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9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