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从源头防治腐败,今年以来,白河县探索建立集预防、监控、处置为一体的县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
压实防控责任。县委制定出台《建立“三责一控”工作机制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将责任贯穿在廉政风险预防、控制和处置全过程,明确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分管责任,党员干部根据岗位职责承担具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监督责任,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压力层层传导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排查廉政风险。通过绘图、找点、到岗、定级四步法,环环相扣,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绘图即各单位编制职权目录,理清单位职责和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找点即查找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廉洁或影响工作绩效的权力、操作、制度、自律等风险点;到岗即按领导岗位、关键岗位、中层岗位三个层次到岗排查;定级即组建评估分析小组,分析研究风险点是否找准,评估风险危害,划分风险等级,实行常态化管理。
建立防控机制。各单位根据排查梳理的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深入分析风险点产生的原因,及时制定防控预案,建立风险防控台账;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细化各类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能力;采取定期自查检查、年终考评等方法,对单位及个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截止目前,全县11个镇54个县级部门829名关键岗位人员已完成廉政风险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