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监督监察的程序性文书共有39种,主要包括初核环节和立案审查调查及移送环节......”台上,授课者认真讲解,台下,听者聚精会神,侧耳倾听。
这一幕正是白河县纪委监委着力提升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的一个缩影。
为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能,发挥监察体制改革“1+1>2”工作合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白河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力提升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水平。
该县紧扣《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了《白河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县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试行)》《白河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三个规范性文件,并配套制定了143种文书格式,汇编成《白河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规范化工作手册》,印发给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求审查调查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手册》要求,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为了熟练掌握制度规范,用以指导工作实践,白河县纪委监委组织机关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培训,督促其将所学运用到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学以致用促进工作,依纪依法依规履职,切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