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切实维护纪法严肃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白河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党员和公职人员违法案件线索专项清理工作,通过全面起底排查,进一步强化了纪法衔接,促使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制定“时间表”。此次专项清理分为四个阶段:排查清理、核实身份、线索移交、线索查办。排查阶段由该县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将本年度结案案件进行排查,经排查未发现相关案件信息的,实行“零”报告, 11月底已全面完成清理工作;县纪委监委将前一阶段信息汇总后由人事部门进行核实后,确系为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按正常程序受理案件线索并于12月上旬完成线索移交工作,预计本年度完成此次专项工作并将排查的案件线索依纪依规处理到位。
建立“一本账”。该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审理等部门配合,建立《党员公职违法案件信息台账》;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后的信息,建立《党员和监察对象违法案件线索台账》,截止目前共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有效违法案件线索45条。不属于监察对象的本辖区公职人员违法信息按程序移交所在单位处理,另行建立台账跟踪督办。
协作促高效。专项清理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等密切配合,县纪委8个派驻纪检组及6个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及时协调督办,为案件线索全面细致提供保障;县纪委机关内部各业务室分工协作,严格按照阶段安排,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执纪审查力度,相关数据纳入“五个专项”工作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