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紧盯中秋、国庆“双节”重要节点,聚焦公款送礼、滥发津补贴、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聚焦“四风”问题新形势新变化,严明过节纪律,深入明察暗访,强化查处通报,确保廉洁过节。
严明“十个严禁”要求。一是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三是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四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五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六是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七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八是严禁违规组织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九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十是严禁参与各种“带彩”娱乐活动。
压牢夯实主体责任。夯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一是加强教育管理,及时向党员干部教育提醒,咬耳扯袖,做到提醒在前,招呼在先,把对干部的厚爱体现在从严管理,严格约束上。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各单位“一把手”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出示范,发挥“头雁效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纪律作风,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合力。三是加强内部监督,认真研判本单位发生“四风”问题的薄弱环节,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有效排除廉洁风险。
做细做实监督责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节日腐败”问题。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充分运用“网信电访”举报平台和网络、微信等技术手段,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方便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紧盯重点人群,紧盯“四风”变异、复发问题,深入各镇各部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检查,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重处理;对“四风”问题频发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