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河县遭遇五十年一遇特大山洪灾害,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各级党员干部防汛救灾的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白河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严明纪律要求,为全县防汛防滑抗灾救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严肃政治纪律,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防汛抗灾救灾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全县广大党员要冲锋在前,带头示范,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执行防汛防滑抗灾救灾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要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雨情、汛情、灾情报告等制度,所有单位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脱离值班岗位。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款物管控。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截留、贪污、私分,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弄虚作假或套取挪用、不得挥霍浪费。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层层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防汛救灾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主动担当、靠前指挥,做到防汛救灾工作不结束,指挥人员不撤岗。对在防汛救灾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领导缺位、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要带头履行职责,发挥表率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工作要求;从严执行纪律,坚决服从大局。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迅速核查,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触犯法律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