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执行好国家公职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处分处罚工资待遇处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近日,白河县纪委监委联合公安、法检、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处分处罚人员工资待遇执行问题集中清理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本次集中清理工作重点对十八大以来全县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处分处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共计323人次的工资待遇执行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清理。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准确提供全县公职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处分处罚情况,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助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公职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处分处罚后的做好工资变更的审查审核、政策解释,各镇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案逐人核实,对工资待遇没有执行到位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应扣发薪金但没有扣发执行的情况认真核算,通过明确政策、说服教育,采取行政、司法手段等方式限期整改,确保多领薪金及时追缴到位,做到应缴尽缴,确保不漏一案、不落一人。
同时在清理整改中,各级各部门同时开展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执纪情况的清理清查,着力发现纠正处分决定没有按规定进行宣布、违规提前解除处分、处分后仍然正常考核以及发考核奖等处分“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为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清理工作实效,县纪委将对各单位的清理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发现对清理整改工作搞应付、搞变通,清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以及不按规定报告采取强制措施和行政刑事处罚决定的,将严格依纪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