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严肃全县机构改革工作纪律,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风清气正、顺利进行,镇坪县印发了《机构改革“六个严明、六个一律”纪律规矩》。
“六个严明、六个一律”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个方面”,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党员、干部划定了清晰的纪律红线。在政治纪律中明确对妄议机构改革工作决策部署,拒不执行机构改革方案,匿名诬告、有意陷害及幕后指使他人造谣生事,阻碍机构改革工作有序进行等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在组织纪律中明确对不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违纪及不服从组织安排,跟组织讨价还价,拒不执行党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交流决定等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在廉洁纪律中明确对不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在资产清理过程中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及违反办公用房、公车管理等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在群众纪律中明确对因机构改革,职务、岗位调整,弱化群众观念,漠视群众利益,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在工作纪律中明确对不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不依规设置机构、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不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泄露机构改革涉密内容,新官不理旧账,工作中不愿担当等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在生活纪律中明确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不服从机构改革安排,阻碍机构改革工作及其他违纪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此外,强调对不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从严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一律先免职再立案查处,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确保以最严肃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机构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