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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镇案县协审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效

作者:熊明 明鑫奕文章来源: 镇坪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4-07-10 15:30字体大小:

近日,镇坪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理某镇某村互助资金协会原出纳违法案件时,发现该案存在立案审查依据有误、调取证据程序不规范、主体身份证据材料不全等问题,经过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严格把关,由审理室向镇纪委(监察组)开出《协审反馈意见函》。

该县纪委监委为解决基层案件“标准不统一、文书不规范、重案难推进、质量难提升、业务不精专”等难点堵点,紧紧抓住“镇案县协审”这个“牛鼻子”,有效提升了基层案件的办理水平和质量。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制定案件协审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案件审理工作标准,呈报协审的案件,须经过镇纪委(监察组)审理组审理,在审理组集体讨论后,撰写初步审理意见,连同案卷材料移送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审理室正式受理协审案件后,围绕案件违纪点确定、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文书材料、定性量纪、程序报批等事项在10日内向有关镇纪委(监察组)出具书面反馈意见,切实保障和提高全县各镇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查办质量。自开展“镇案县”工作后,镇纪委办理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7天缩短至3天。

为推动案县”工作走深走实,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反馈,形成台账并强化跟踪管理,要求镇纪委(派出监察组)及时按照书面反馈意见认真整改落实,将整改情况通报审理室,对整改不到位无正当理由不采纳协审意见,造成案件质量不合格或者发生错案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镇案县协审不仅提高了基层办案人员的素质,规范了案卷材料的管理,还提升了基层案件质量,提高了群众满意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共协助审理基层案件12件,结案率达100%,申诉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