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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出台《办法》强化“室组地”协同联动

作者:文章来源: 镇坪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4-05-16 08:25字体大小:

 

持续整合纪检监察力量,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质量水平,制定出台《镇坪县纪委监委“室组地”协同联系工作办法》,统筹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办法实行“室组”联动监督、“组组”协同监督和“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管、协管3个纪检监察室,3个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指导7个镇纪委(监察组)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协同联动工作内容重点围绕开展政治监督、政治生态研判、中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专题调研监督等重要工作事项;围绕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联合查办、以案代训提升办案能力、协作采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等。同时,纪检监察室指导督促镇纪委(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对其请示报告的问题、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对派出机关交办的重要案件、事项进行督促指导等。

联动监督实行“谁提议、谁负责”,由提议的室(组)具体牵头实施,也可以由综合协调室部(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统一安排。联合办案由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监察组)支持协作,由牵头室(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拟定抽调人员计划,合理统筹开展工作。原则上按协同联系区域抽调人员。

同时,要求牵头室(组)要统筹人员搭配,落实“师徒帮带”有关要求,注重在实际中锻炼提高干部做思想政治工作、调查取证、分析把握案件和撰写案件报告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个人参与协同联动工作情况作为日常考核内容,与干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挂钩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