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坪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不断创新举措,推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
一是目标责任“落得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根据工作职能,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一把手”、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并以清单形式细化责任人,同时对“两个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和纪实手册管理,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同时,将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个人考核中,并作为职级晋升、评优树模、提拔重用的参考依据。
二是谈心谈话“抓得早”。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针对信访矛盾问题、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案件查处等方面的情况,督促镇、部门“一把手”从严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自查整改、建章立制等谈心谈话6次。同时建立了“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带头谈”推动“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主动谈”工作机制,通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同级班子成员“一对一”谈心谈话,督促同级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主动与分管领域的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共同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大家做”。
三是日常管理“看得严”。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综合案件查办、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情况,对党员干部职级晋升、评优树模等进行廉政分析,并由全体班子成员审核把关,准确出具廉政意见回复资料。2020年以来,出具廉政鉴定5102人次,否决9人次。将任职前廉政考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体廉政谈话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前的必修课,对未通过廉政考试的不予提拔任用。2020年以来,77名新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参加任前必修课,1名干部未通过廉政法规考试,暂缓使用。每年度组织1次党政主要领导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持续为“关键少数”敲廉洁警钟。
四是从严问责“效果好”。将“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专项巡察的重点内容,对群众反映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题分析,并优先处置办理。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由县纪委常委跟案指导,对发现“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律开展谈心谈话,对违纪违规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抓早抓小。2020年以来,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36次,处置“一把手”及班子成员问题线索129件,立案17件,处分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