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专司监督执纪问责,近日,中共镇坪县委办公室印发了《镇坪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
该《办法》明确规定考核评价对象为全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包括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镇纪委、县纪委统派直管纪检组及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100分=实绩评价90分(依据年度监督责任考核办法任务完成情况赋分)+民主测评5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表直接赋分)+领导评价5分(县纪委常委根据工作情况直接填写赋分)。年度考核90分及以上评为优秀等次,80分及以上评为称职等次,60分及以上评为基本称职等次,60分以下评为不称职等次。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提出考核格次建议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励惩处、教育培训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