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村集体“三资”的载体,集体经济的管家。宁陕县纪委监委下沉监督融入合作社业务,把村监委会、镇纪委、主管部门履行合作社监管情况作为监督重要事项,制定监督清单、细化监督内容,通过清单管理、实地访查、联动治理等方式,保障收益一分不漏,红利落入群众口袋。
三级联动明确职责。印发《宁陕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督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监督机制,明确村合作社、村监委会、镇纪委、审计局等8个监督责任主体(单位),细化监督主体在加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督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让监督直达合作社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形成纪委监委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监督闭环链条。
四线整改促进发展。对监督发现的“三资”管理相关制度滞后、台账不规范、数据不清晰等问题,坚持内控制度自行整改,推动合作社自我完善,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对村合作社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缺乏技术,合作社收益低等发展难题,要求镇级领改,镇党委政府纳入干部队伍培养培训,有计划逐步解决。对体制机制相关问题,要求部门整改,督促建立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数据纳入信息平台,印发《宁陕县加强项目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二十条规定(暂行)》等规章制度,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经分离、管理科学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营运机制。构建“立体”监督机制以来,处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领域问题线索32件,立案12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依法留置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容错纠错1件1人,组织处理5人,追回资金62.4万元。
五方清单夯实任务。制定合作社自我监督、村监委会同级监督、镇纪委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再监督的34项“任务清单”,形成“立体”监督体系,既突出目标导向又突出问题导向,对监督内容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各监督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清单自查或逐项检查,设置量化考核指标,每月督查通报、季度考核排名,创造性开展监督工作。2022年,宁陕县纪委监委建立“室组镇+业务人员”的联合监督组,按照“监督责任清单”要求,对全县71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排查不深入、问题整改不敢动真碰硬、管理机制有漏洞等问题51个;印发通报5期,督促整改问题49个,补签经济合同16份。向县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新场镇等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6份,提出加强对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资金运用和监管工作等相关建议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