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日常监督从工作上延伸到生活中,探索“八小时外”公职人员监督机制,近日宁陕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制定《宁陕县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制度》),进一步强化公职人员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
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行为规范。遵规守纪是一条“硬杠杠”,谁都不能触碰违反。《制度》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紧紧围绕“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通过4个“应当遵守”、8个“严格禁止”给公职人员设置底线,划定红线,严格“禁令”,让公职人员清楚在“八小时外”能做什么,什么不能做,把监督从上班延伸到下班,从工作延伸到生活,从公共场所延伸到私人空间,把“八小时内”的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贯通起来。
建立“报告”制度,共筑清廉“防火墙”。充分发挥家庭在“八小时外”的监督作用,建立公职人员“八小时外”活动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与本单位公职人员家属的联系沟通,倡导公职人员及家庭成员以德立家,做优良家风的培育者;以勤治家,做优良家风的传承者;以俭持家,做优良家风的弘扬者;以廉护家,做优良家风的守护者。倡导充分发挥家庭在廉政建设中的后防线作用,坚决抵制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以清廉家风正党风,筑牢筑实廉洁防火线。
从严追责问责,强化监督执纪效果。《制度》规定对公职人员“八小时外”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注重结果运用,公职人员在“八小时外”出现一般问题经调查核实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构成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