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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精准容错”为21名担当作为干部撑腰鼓劲

作者:张朝武文章来源: 宁陕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1-09-08 17:06字体大小:

近年来,宁陕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市县制定的《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精准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加强容错纠错机制运用,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截止目前,该县共实施容错纠错案件18件21人。

坚持原则标准,规范容错程序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容纠并举的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不搞“一棒子打死”,对符合容错条件的大胆容错,对不符合容错的坚决不容。依据《安康市纪检监察机关容错工作办理流程(试行)》和《宁陕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提出申请或主动容错、受理登记、调查核实、结论认定、意见反馈、统计报备等程序进行,在调查核实工作结束后,经县纪委会议集体研究形成容错初步结论,及时报上级纪委审核后予以容错认定,并按要求反馈答复,做到程序规范,结论准确。

精准区分情形,严格容错范围以“三个区分开来”为根本遵循,以省市县出台的《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基本标尺,通过“五看”作出判断:一看初衷,看导致错误的原因是否主观故意,是否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二看法治,如果是在上级授权或法律法规范围内,由于改革创新所导致的“探索性失误”,不是由于实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带来的结果,予以宽容、免责或减轻处罚。三看程序,主要看程序是否合理、合法。如果行政程序符合决策要求,不存在违法、随意决策行为,对所产生的失误可予宽容。四看后果,看所导致的后果是否严重,是否可以挽回,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具体处置。五看处置,失误发生后,要看是否采取有效举措以避免更大损失的产生,对那些听之任之、知错不改者,坚决问责,不得容错。

综合分析研判,统一容错尺度。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准确把握出现失误及过错的性质和情节,将问责追责与容错纠错结合起来,辩证地、历史地看待干部的失误和偏差,厘清“错”与“非错”,分清“主观”与“客观”,认真甄别研判,视情节进行从轻、减轻或免责处理。近年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县纪委增强主动容错纠错意识,尤其加大了在脱贫攻坚、促进民生、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容错纠错案件的办理力度,对在工作中为加快进度、方便群众、敢于担当而出现的失误错误进行主动容错纠错,让干部放开手脚、消除顾虑,专心致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坚决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