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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三个一”容错纠错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作者:孙江华文章来源: 案件审理室 发布时间:21-04-16 16:05字体大小:

 

近年来,宁陕县纪委监委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树立遏制腐败鼓励干事的执纪导向,充分发挥容错纠错机制作用,激发干部积极性,在严肃执纪执法让干部心存戒惧的同时以正向激励促进干部担当作为,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一把尺子”衡量,精准把握界限。宁陕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容错和纠错并举的原则,明确容错范围、情形、程序以及免责减责及纠错改正。细化出4个方面13种容错适用情形,明确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划出干事创业的“安全区”,明确容错纠错的“标尺”。

“一套程序”实施,规范工作机制。建立容错纠错清单,县直各单位和镇以书面形式提出需要容错的具体情形、理由和依据,经审核、会议研究后形成书面议定意见报案件审理室备案;启动问责或核查程序后,单位或本人可提出容错认定书面申请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经核查组广泛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听取情况说明、征求意见后,在案件核查报告中提出容错认定意见,由县纪委常委会对容错认定意见进行集体研判形成容错认定结论,及时告知被容错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严密的环节和规范的机制确保容错结果经得起推敲、抵得住考验。

“一剂良方”施治,激干事活力。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为能干事敢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在实行容错后,及时启动纠错程序。2019年以来,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先后实施容错纠错12件14人持续纠偏扶正,切实增强了案件查处的正向激励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