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日,宁陕县纪委监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等规定,制定出台了《县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在县纪委监委的领导组织下,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安排与协调,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镇纪委结合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形成工作合力。
《实施细则》要求,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自监督的单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负监督的直接责任;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包联的片区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负监督连带责任。县纪委监委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组织(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纳入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内容;将整改日常监督情况纳入各室部、派驻机构、镇纪委年度考核内容。
该实施细则的出台,进一步细化了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内容,明确了监督方式,夯实了监督保障措施,持续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地见效。